赣州公司名称变更流程申请材料:
(1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收妥后加盖公司公章);
⑵《企业(公司)注册申请委托书》(收后加盖公司公章)应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委托人的权限;
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股东大会决议,包括: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决议和修正案,应当由股东(自然人股东)盖章或者签字;
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的决议内容包括:决议,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修正,由发起人盖章或者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。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决议,包括: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决议和修正案,由董事签署。
(4)法律,行政法规规定改名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;
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;有限责任公司应由股东(自然人股东)盖章或签字。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。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,应当由投资者盖章。
⑹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。
注意:本规范适用于根据《公司法注册与管理条例》建立的公司名称变更申请的注册;通常,如果未指定上述项目以提交副本,则应提交原件;
提交复印件的,公司应当加盖公章并签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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